(通讯员 徐伟)9月17日下午,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系主任徐伟带领建规系11名专任教师,赴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调研建筑学专业评估(认证)工作。湖北工业大学建筑规划学院副院长黄艳雁、系主任曾毓隽等教师出席调研会,并进行交流座谈。
在我国300余所开办了建筑学本科专业的普通高校中,现有69所高校通过了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湖北工业大学是湖北省首个通过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的省属高校。在交流会中副院长黄艳雁用PPT介绍了建筑规划学院的发展历程、教学体系、培养大纲、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合作交流、学科竞赛、优秀校友、社会评价等内容。
随后讲解了评估方案制订的基本原则、评估方式、评估结果的应用以及评估指标,强调要将教学评估过程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使教学状态评估的过程成为教学质量形成、改进和提高的过程,并就本科教学评估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与老师们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最后针对老师们提出的专业评估需要注意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副院长黄艳雁、系主任曾毓隽带领老师们参观了建筑规划学院的建筑物理实验室、资料室、模型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材料与构造展示实验室、机器人建造实验室、BIM-VR实验室、专业教室、美术教室等,并对建设过程与投入金额方面进行了讲解。
备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一级学科)专业教育评估的目的是加强国家、行业对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的宏观指导,保证和提高建筑类专业教育质量。
建筑学专业使毕业生获得注册建筑师、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训练,达到注册建筑师专业教育标准要求,并为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获得相应的专业学位授予权、与签订“建筑教育评估认证实质性对等互认协议”(堪培拉协议)的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其他国家(地区)相互承认同等专业的评估结论及相应学历创造条件。
审稿人:刘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