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7]20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实施办法面向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条 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海林、刘炳春
副组长:陈旭勇、郭飞
成员:吴巧云、徐丰、王章琼、沈巍、徐伟、杜智、项勤
秘书:杜智(兼)
第三条 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
1、基本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共产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记录;(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且其中:① 第一至六学期(五年制按第一至八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10%以内;②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5)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2、只有符合上述全部条件,才能获得“常规推荐“的资格,并分学科大类(即土木类和建规类)按总成绩排名。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见附件 1), 可以获得“直接推荐“的资格,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 同时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1)、(2)、(5)要求;② 推荐时全部必修课程合格且无补考或重修记录;③ 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④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20%以内。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是指获得《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附件1》所列等级成果,要求是成果第一完成人。
4、本科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其退役后回校就读,并按时毕业者,可以直接推荐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第四条 推荐免试名额
学校下达给学院的名额为3人。学院按照6+N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6为常规推荐的学生人数,即按总成绩排名推荐的学生人数。N为直接推荐的学生人数,即满足第三条中的第3、4类的学生人数,在学院的所有专业范围内推荐,不限制名额。学院分土木工程类和建筑规划类两个大类。根据2019届本科学生毕业人数,土木工程类(含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最终获得推免的人数为2人,候选人4+N个;建筑规划类(含城乡规划、建筑学)最终获得推免的人数为1人,候选人2+N个。
第五条 推荐免试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常规推荐学生填写),或《武汉工程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直接推荐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2、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得分(最高 20 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最高 10 分)。学习成绩为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的附件2确定;学院综合考核得分依据学院制定的综合考核办法评定。
(1)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2)奖励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附件2确定。
(3)学院综合考核分。采用面试形式,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总分10分。未参加面试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① 面试资格。已经取得推免资格的候选人。
②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申请人抽签决定顺序。
③ 面试小组。小组成员由推免工作小组组成。
④ 面试计分。平均分。
⑤ 面试时长。5-10分钟/人。
3、学院对直接推荐的申请人进行对比考查。主要考查获奖情况,国家级列在前、省级列后,同级别奖励等级高在前、等级低在后;获奖情况相同时,考查学习成绩,学习成绩高者优先。考虑到学院总共只有3个推免名额,故本次在直接推荐人选中产生的最终推免资格的人数,每个大类均不得超过1人。
4、学院对常规推荐申请人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对直接推荐申请人单独排序,形成初选名单。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在学院网站和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连同推免生申请表、推免生登记表一起报学校研究生处。
第六条 推荐免试管理与监督
学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待录取学生最后1学年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使他们能够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地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5)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6)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条 推荐免试时间安排
1、9月6日至9月9日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或《武汉工程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9月9日下午5:00后停止受理。地点:学工办;联系人:项勤。电话:87194823。
2、9月10前学院审核和考核。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9月12日前,学院将公示3天后确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3、9月16日,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将遴选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4、9月25日前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并提请省教育厅审核。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办法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文件及学校文件有冲突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文件及学校文件规定的为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特殊情况由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