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复试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委员会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科教融汇协同育人联合培养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二)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三)复试专家组
职责:学院成立5个学科方向的复试专家组,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5-7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1名,同时至少配备1名小组秘书和1名技术秘书。根据相关要求,联合招生的学科专业,拟在复试工作完成后邀请联培计划单位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专家参与联培生选拔。具体复试学科方向如下:
第1组:结构与桥隧方向
第2组:工程管理方向
第3组:市政与道路交通方向
第4组:岩土与防灾减灾方向
第5组:城乡规划方向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四)复试工作督查组
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五)技术保障组
职责:为复试组织实施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二、复试要求
(一)复试资格线
1.一志愿考生单科和总分达到A类考生《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进入研究生招生复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学校划定的分数线确定。
(二)招生计划数
以学校最终下发为准。
(三)复试比例
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志愿考生达到国家线的直接进入复试。第一志愿没有招满的学科方向接受调剂,调剂复试按学科方向的调剂招生计划数不低于120%进行差额复试。
(四)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和调剂考生均实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为云考场平台。
(五)复试批次
根据生源情况,各招生学科(专业)分批进行复试,其中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第二批及以上为调剂考生。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26日下午14:00,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达到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调剂复试时间以学院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投递到指定邮箱)
1.证件核查。复试期间,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各学院在复试前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3)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可直接录取。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录取前必须签署定向就业合同。
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身份确认。学院在复试期间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费缴纳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元/人次。学院要对复试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
4.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复试。
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将材料整理至一个word文档中,转存为pdf格式,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形式命名文件,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学院进行认真核查,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3月25日中午12:00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通过收听音(视)频方式或对话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通过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进行在线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的方式。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4)思想政治理论。报考125601工程管理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加试。加试采用网上在线考试的方式。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线上笔试,不含数学科目),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初试成绩总分500分的考生,复试成绩计算如下:外国语水平权重占20%,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权重占60%,综合素质权重占20%。初试成绩总分300分的考生(125601工程管理),复试成绩计算如下:外国语水平权重占20%,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权重占40%,综合素质权重占20%,思想政治理论占20%。
2.总成绩计算。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计算;初试总分3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初试总分5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结束后2天内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调剂要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无其他任何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初试成绩、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调剂。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三)调剂注意事项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和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奖励、就业等相关政策,做出理性选择。
五、录取工作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分批次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
学院适时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学院或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其他复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发布在学院官网或学院考生QQ群,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其他工作
(一)心理健康测试
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
1.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2.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定向协议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复试前,须在网上向学校提交真实有效的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2.录取前,须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3.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政审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拟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等进行评价。学校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道德情况进行考察。
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网络远程复试前上传至学院指定位置。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新生报到时交给录取学院。
八、咨询与申诉方式
(一)咨询方式
武汉工程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办公电话:027-87195652
一志愿复试QQ群:1090565962
考生资格审查资料网上投递:1368264893@qq.com
(二)申诉方式
武汉工程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联系人:成老师
邮箱:63210792@qq.com
武汉工程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