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我院教学、科研工作进一步发展,依据学校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武汉工程大学 2017-2020 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武工大人发[2020]8 号)文件中的相关条件,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内开展2021年度“教科研十佳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学院组织评选表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学院专任教师
2、评选名额:“教学先进工作者”5名、“科研先进工作者”5名。
二、评选条件
1、“教学先进工作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执教,严谨治学,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优良,本年度(2020-2021-1学期和2020-2021-2学期)教学评教全校排名不在全校后10%。
(2)未发生教学事故。
(3)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着力通过科学研究促进教学水平的提升。以“四有”好老师标准严于律己,热心关怀学生成长,为人师表,师德优良,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2、“科研先进工作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取得较好的科研成绩。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无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现象。
(3)未发生教学事故。
(4)有突出科研业绩或在学院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方面承担相应工作,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1、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为依据,按《武汉工程大学本科教学目标任务考核分值参照表》和《科学研究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打分。
2、将参评人员的量化记分进行排名,各取前1-5名为教科研十佳先进工作者。
3、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如因政治方向、学术道德等原因,则按排名顺序递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发文公布。
四、注意事项
1、凡申报教科研十佳先进工作者,请于2022年1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至邮箱(教学先进个人)948641294@QQ.com;(科研先进个人)76133083@QQ.com)。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萍、杜智
联系电话:027-87195652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本科教学目标任务考核分值参照表
附件2:科学研究指标体系
附件3:2021年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教科研十佳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2年1月4日
附件1
武汉工程大学本科教学目标任务考核分值参照表(2021年)
考核指标 |
二级考核指标 |
目标任务 |
指标分值 |
质量建设 |
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
专业认证专家进校考查专业 |
80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金专”) |
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
60 |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金课”) |
获批省级一流本科“金课” |
80 |
省级教研项目 |
申报获批率达到 |
20 |
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情况 |
新增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
30 |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数量 |
新增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门数 |
20 |
教育资源 |
其它国家级、省级教学平台 |
获得省级优秀教学基层组织 |
20 |
引入校外资金资源建设本科生培养场所情况 |
新增加规模以上(可一次性容纳1个班学生以上)用于本科生培养的校企联合实验室、稳定的校外实习和劳动实践基础 |
10 |
创新创业 |
本科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
本学院的本科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数量占学院在校生人数 |
30 |
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情况 |
本学院学生主持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20 |
获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情况 |
本学院学生主持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20 |
本科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情况 |
本学院的本科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人数 |
15 |
新增本科生创新创业团队注册公司情况 |
学院新增本科生创新创业团队注册公司 |
20 |
招生就业 |
本科生生源质量 |
本科生一志愿报考率 |
10 |
本科毕业生国内升学情况 |
本科毕业生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比率 |
22 |
本科毕业生出国情况 |
本科毕业生考取国外硕士研究生比率 |
6 |
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 |
本科毕业生就业率 |
18 |
本科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情况 |
本科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率 |
25 |
毕业生英语水平 |
毕业生英语CET-4或TEM-4(含托福、雅思等替代考试)累计通过率 |
10 |
附件2
科学研究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 |
对应编号 |
测评点 |
分值 |
备注 |
科研项目 |
01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科基金重大类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级重大军工项目 |
120分/项 |
重大项目课题按1/3计;其他参与单位按1/4计;获批国(境)外政府(组织)设立的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参照国家同级别项目认定 |
02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80分/项 |
03 |
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科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60分/项 |
04 |
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青年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 |
20分/项 |
05 |
教育部人文社科类项目 |
15分/项 |
没列出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参照同级别项目认定; 获批国(境)外政府(组织)设立的科研项目参照国家同级别项目认定 |
06 |
国家自科基金青年基金项目、国家级其他一般项目 |
10分、8分/项 |
07 |
省创新群体、省部级重大专项;省杰青 |
15分/项、12分/项 |
08 |
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类项目 |
10分/项 |
项目经费 |
01 |
纵向项目进账经费 |
1分/3万元(理工) 1分/1万元(人文社科) |
已项目计分的不再重复统计,可就高计分 |
02 |
横向项目进账可分配经费 |
1分/4万元(理工) 1分/1.5万元(人文社科) |
|
科研平台 |
01 |
新增国家级平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300分、200分/个 |
学校为参与单位,按1/2计 |
02 |
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基地(引智基地)、省工程研究中心、武汉市工程中心、校地共建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 |
40分、25分、20分、15分、10分/个 |
没有列出的平台参照同级别平台认定 |
03 |
新增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类平台基地、省级平台考核优秀 |
30分/个、15分/个 |
04 |
省级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基地、省工程中心、武汉市工程中心考核(评估)优秀 |
15分、12分、10分、5分/个 |
科研成果 |
01 |
国家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 |
300分、200分/项 |
学校非第一单位,按1/(n+1)计分(n为学校排名);顶级论文子刊按1/4计; 行业协会、学会科技奖励仅限可推荐参评国家科技奖励的协会、学会 |
02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人文社科)一等奖 |
120分/项 |
03 |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 |
100分、80分/项 |
04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人文社科)二等奖 |
50分/项 |
05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优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结题优秀成果三等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 |
30分/项 |
科研成果 |
06 |
湖北省科技奖励特等奖、行业协会(学会)科技奖励特等奖、湖北省科技奖一等奖; |
120分、80分、 80分/项; |
07 |
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三等奖 |
40分、20分/项 |
08 |
行业协会、学会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 |
40分、15分/项 |
09 |
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50分、30分、15分/项;30分、15分、8分/项 |
10 |
Nature、Science、Cell |
100分/项 |
11 |
SCI一区论文或领军期刊论文、SCI二区论文或重点期刊论文、SCI期刊论文或梯队期刊论文或高起点新刊类论文或EI收录国内期刊论文 |
6分、3分、2分/篇 |
12 |
学术专著、译著(国家一级出版社);学术专著、译著(其他出版社) |
20分、15分/部; 10分、5分/部 |
只按第一完成单位计分; 学术专著、译著应为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20万字及以上,20万字以下的按1/2计。 |
13 |
中国社会科学期刊论文,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 |
15分/篇 |
14 |
研究成果被中共中央或国务院采纳或国家领导人重要批示 |
15分 |
15 |
CSSCI中A级期刊论文,SSCI、A&HCI收录论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500字以上 |
10分/篇 |
16 |
CSSCI中B级期刊论文,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500字以上;研究成果被省部级机构采纳及部级领导批示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报 |
6分/篇 |
17 |
省级艺术绘画展览、馆藏 |
5分/项 |
|
18 |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
2分/项 |
|
19 |
专利许可或转让 |
10分/项+(实际转让XX万-5万)分/2万 |
鼓励专利高价格成交,超过5万以上金额再次奖励计分;许可或转让经费不再重复计入横向进账可分配经费 |
20 |
成果转化作价金额 |
5分/10万元 |
200分封顶 |
21 |
编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
30分、25分、15分、 5分/项 |
参编单位按1/2计分 |
22 |
成果评价(评估):国际领先(先进)、国内领先 |
10分、5分/项 |
|
附件3
2021年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教科研十佳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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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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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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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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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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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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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类 别 |
¨教学先进工作者 ¨科研先进工作者 |
2021年度评教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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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可对主要事迹列条目说明,限800字,不够可另附页) |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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